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6号)
2020-03-19 14:36来源: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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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号)
根据合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健身需求,决定自3月20日起,全市室内外体育场馆有序恢复开放,现通告如下:全市室内外公共体育场馆,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馆。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中小学体育场馆(地)暂缓开放。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线下培训活动暂缓开展。恢复开放的室内外体育场馆的所有者或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室内外体育场馆,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日常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体育场馆开放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室内外体育场馆恢复对外开放时,要严格遵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肥市体育场馆恢复开放指南》,并结合各场馆自身实际情况严格细化和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做好辖区内室内外体育场馆恢复对外开放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督查。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合肥市体育场馆恢复开放指南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