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我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通告 (第16号) 为做好错峰返程运输保障,满足复工复产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恢复我市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和市域道路客运服务。现通告如下:一、自2020年2月23日起,在现有37条公交线路运营的基础上,再恢复48条干线公交线路和10条开发区公交线路,提升公交线网覆盖面,满足当前复工复业需要,方便市民出行,并将根据客流需求逐步恢复其他公交线路。二、轨道交通保持全线运行,并根据客流变...
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区封闭式管理,加强社区疫情防控,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实现防疫和发展“两不误、双胜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防控、依法依规防控,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全面把握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有力有序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强化...
关于在全市开展居民健康信息登记的通告 (第15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的源头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维护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全市各住宅小区、村庄、单位宿舍居住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使用“皖事通”APP、“合肥通”APP进行居民健康信息登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已在入城卡点采集核验过信息的人员不用再次登记。因故无法自行...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这个冬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鼠年的春节显得有些冷清,让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变得特别安静。然而,也在这个冬天,我们每个岗位、每位市民,都在用各自的方式同时间赛跑、与病毒较量、为健康护航,用点点滴滴的平凡义举,展示着文明向上、团结友爱、顾全大局的城市新风和胸怀境界;用危难关头的守望相助,诠释着对大湖名城的深情热爱,让万家灯火分外温情,在漫长的假期...
关于对返(来)肥人员进行健康登记的通告 (第14号) 当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重要窗口期和关键期,针对节后返程高峰和企事业单位陆续复工复业的现状,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进一步加强新桥国际机场、各火车站、各汽车客运站、高...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的通告 (第13号) 为进一步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力度,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责任,确保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凡发现我市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作风漂浮的;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未主动报告或未按要求实行隔离的,请及时举报...
关于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间公用事业、邮政快递人员和车辆管理通告 (第12号)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运输和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现就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热、通信等公用事业维修及邮政、快递人员和车辆通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保障水、电、气、热、通信等公用事业维修车辆和邮政、快递车辆的正常道路通行。 二、有关公用事业单位、邮政、快递企业要教育员工服从各居民小区(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
当前,我省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程、复工、返校人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